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从高镇东街的博客知道了邯郸市的旧书市场,一直说去看看,只是苦于周六日的早晨总是贪睡,而旧书市在上午九点多就没有了,所以一直未能前去。
今天早晨,孩子要去学校上合唱团,八点半到校,而旧书市就在学校附近,于是总算早起了一回,把孩子送到学校,来到了旧书市。
展览馆正馆和北副馆后面的小路,就是所谓的旧书市场。
转悠了半天,书虽然不少,但是我感兴趣的几乎没有。
来回赚了两遍,看看时间还早,决定今天不能白来一趟,一定要买一本书回去。
经过我仔细查找,终于找到一本芙蓉女,是刘志轩的一本剧作选。
刘志轩曾经在邯郸东风剧团从事专业剧本创作,我非常喜欢的豫剧虎符就是刘志轩参与改编的。
胡小凤主演的豫剧电影芙蓉女,也是刘志轩根据宇宙锋改编的。
这本剧作选,收录了刘志轩创作或与别人合作的剧本十二个,还有一些剧照、戏曲论文。
决定就买这本书了。
问老板多少钱,老板说八块。
我说五块钱吧,老板过来,翻开书说:“这个是有作者签名的,所以贵一些,六块钱吧。”
于是掏钱买下。
这本书确实有作者刘志轩的签名,还写着:赠某某同志,下面一行还有三个字,看不清。
然后是刘志轩的签名,时间是98年11月23日。
不知道刘老先生知道自己赠送给某某人的书已经流落到了旧书市会有何感想?
想起某作家的一件轶事:此人逛旧书市,看见自己签名赠与某人的书正在出售,于是买下,重新签上名,再次送给了这个人。
虽说是轶事,但是其中的尴尬非同一般。
作家再次把书送给同一人,大概是对此人的不满,借此嘲讽对方,让对方感到惭愧。
对方肯定当时面红耳赤,良心受到谴责。
但是,该作家的举动是不是自取其辱呢?你赠送给人家的书,也许是你呕心沥血创作出来的,但是又能怎样呢?也许在别人眼里就如同废纸,人家根本不感兴趣。
人家没有放在厕所里当手纸就不错了。
流到旧书市场,也许被喜欢的人买去,才能实现这本书哪怕一点点的价值,这样的结果也还不错。
你非要再次送给人家一次,一是降低了自己的人格,二是强迫别人接受不喜欢的东西,也非君子所为。
这本芙蓉女我还是喜欢的,这本书在我手里也不会再流到旧书市场了。
刘老先生也许应该高兴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亿万总裁宠上天简介emspemsp关于亿万总裁宠上天五年前,秋雪怡遭人算计,被扔下海,幸有好人相救,得知自己怀孕,纠结再三,生下儿子,没想到儿子竟然是电脑天才。回国后,秋雪怡主动出击,先从引起事端的人下手,我来你们公司就是为...
又一位加入穿越大军的中年的故事如果您喜欢影视穿越从四合院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快穿之拯救反派小可怜儿简介emspemsp关于快穿之拯救反派小可怜儿每本书里都有一个时刻想要害主角的反派,这些反派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童年生活阴暗,导致性格偏激,残忍无情。明媚小可爱关嘉嘉,意外身亡之后,绑定了拯救反派系统。她的任务...
农女娇妻我家娘子有点野简介emspemsp关于农女娇妻我家娘子有点野全文免费1V1双洁甜宠苏染重生到了一个穷山僻壤的小山村里。原主是个傻子,还有个丑八怪相公?等等,再加一个拖油瓶。村里人天天爬墙偷看这对傻与丑的绝配夫妻干仗。穷的叮当响还摔盘砸碗?如此囧状,苏染捂住小心脏表示倍感心塞。好在。她有个空间可以装下一年四季。她有双巧手可以复苏世间万物。她有双漂亮的星星眸可以看透世间情缘。村民们继续爬墙偷看这对绝配夫妻的笑话时,却发现人家的墙好像高了?再看看门口傻子...
陆桦重生了。被皇帝养子跟他的生母联手谋害,在寿终正寝前,被害死了!此仇不报,她做鬼都不安生。结果一睁眼,就穿成了侯门主母沈若言。还是个被夫君宠妾灭妻连外室子都想塞在她这里养的窝囊主母!她可是堂堂太后,上届宫斗冠军,岂会搞不定这区区侯府?让她养外室子?行,她养!她当皇后的时候,最喜欢帮别人养儿子了!一养养一窝!让外室...
高门萌妻叶少心尖宠简介emspemsp沈一笙的本命年运气不好睡错人,睡了未婚夫的大哥。惹错人,春风一夜就跑不掉。嫁错人,毕竟把柄在他手上。婚后约法三章,却频频把持不住因为这位叶家大少,整天勾引她。叶邢之而立之年运气不错。老爷子快入黄土,终想起他也姓叶亲弟弟的未婚妻,睡到了他的床上把女人娶回了家,翻来覆去吃到饱叶家家产不稀罕,而姓沈的这女人对他胃口,合他心意,吃的也满足。江湖传言一,叶邢之胆小如鼠废物一个。江湖传言二,叶邢之x功能障碍房事困难。江湖传言三,叶邢之身世可怜需要同情。沈一笙嫁进叶家后以血泪史哭诉传言不可信!叶邢之他就是个心狠手辣残暴不仁腹黑霸道,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同情的暴君!还器大活好。无人不知,沈家的混世魔王叫做沈一笙。只是沈家没了,她失去了庇护。人人皆知,叶家最没地位的就是叶邢之。但叶邢之早已凌驾在叶家之上。沈一笙嫁给叶邢之以后,却又重新做起了混世魔王,出了什么事儿,他惯的。沈一笙只睡过叶邢之这么一个男人。叶邢之也只拥有过沈一笙一个女人。既然这么有缘分,干脆过一辈子吧。...